一、申请人要求:
1、加盟商是合法公民,是加盟店的直接经营者。
2、具有品牌意识及零售管理经验,能服从统一的管理,自觉维护品牌形象。
3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,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信誉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商业道德。
4、有相应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意识,具备创业精神,有持久的干劲和毅力。
5、对童装市场有一定了解,理解并认同我司品牌文化、经营模式。
6、有能力贯彻落实公司对专卖店的工作要求,满足专卖店经营要求。
二、经营场地:当地繁华商业街,步行街,商场、购物中心或大型社区。
三、营业面积:形象店30平方米以上、店中店/商场专柜面积15平方米以上。
四、店铺装修:统一按照公司提供的店铺形象装修,为保证品牌整体形象统一,由公司统一采购展示道具包括货柜货架、衣架、海报等。(道具费用以保证金形式体现,两年内达标100%返还,每年返50%)